一、日期:107/9/10(星期一) 10:20;參加人員:副班代表、風紀股長、服務股長(含一年級副服務股長)、學藝股長、總務股長。
二、日期:107/9/12(星期三) 15:20;參加人員:班代表、康樂股長、輔導股長、環保股長、副服務股長。
三、一年級副服務股長除須參加9/10服務學習課程講習外,仍參加9/12研習。
四、參加研習班級幹部,列入班級幹部期末獎勵依據;未參加研習班級幹部,導致影響該班學生權益,將依學生獎懲辦法議處。
五、研習地點:如附件(班級幹部研習時程表)。